查看原文
其他

茂金:城头变幻大王旗,CPU指令集争夺背后的创新思考(下)

茂金 企业专利观察 2023-02-12
作者:茂金


"沉舟侧畔千帆过  城头变幻大王旗"


30年前,当看到乔丹的表演,NBA球星魔术师约翰逊说,“我们的时代结束了,城里来了新长官”。北京时间2月8日,当勒布朗詹姆斯在NBA累积得分超越贾巴尔,加冕历史得分王后,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诞生。
历史由一个个时代构成,而新时代总是在推动人类文明向前。
诞生于1985年的MIPS指令集架构,曾经是CPU指令集架构是教科书。不过,随着2023年2月6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((2022)京73民初1063号)的出现,则似乎预示着计算机体系结构历史上又一个时代的落幕
一般来说,现代主流的CPU指令集架构主要有X86、ARM和MIPS三家,以及近年来崛起的RISC-V开源指令集架构。X86统治着桌面与服务器计算平台,ARM在移动端独占鳌头,MIPS曾经在网络、多媒体平台领先。
CPU指令集架构是信息技术领域技术创新的代表,它定义了连接软件与硬件的界面,为产业链分工合作奠定了基础,为全行业协同创新提供了技术平台。
X86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,ARM和MIPS都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,而CPU指令集架构的三巨头时代也已经持续了30年。
然而,30年前的创新,在今天意味着什么?
从技术专家的视角,主持了多款CPU开发的Jim Keller表示,“(争论指令集)是一个非常悲伤的故事。它甚至不是几十个[操作码] ,而是80%的核心执行只有6条指令 ……指令集只有一点点重要——你可能会因为缺少指令而损失 10% 或 20% [性能] 。”
某种意义上,CPU指令集架构代表着秩序,ICT领域内的秩序。而秩序的建立需要制度,需要被更多的人所认可的制度。
Intel,选择用专利制度来建立所需要的秩序。
Intel曾发表文章《X86:走过40载,依旧强大》Intel's X86: Approaching 40 and Still Going Strong)。
文章表示,Intel全球范围内已积累了超过1600件专利,用来保护X86指令集架构。Intel拥有X86指令集架构的专利,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是Intel在x86指令集架构方面持续投入与开发的基本前提,Intel也会在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和投资方面持续保持警惕 。
专利制度典型的具有时间属性。专利权也具有有效期。在专利通常有效期是20年的背景下,要在30-40年的跨度上维持X86指令集架构所定义的产业秩序,需要持续不断的新专利用来布局,对应的也需要持续的技术创新。将创新的技术贡献给社会,同时享受经济利益的回报,这也是专利制度的基本逻辑。
芯联芯就MIPS指令集架构对龙芯中科的诉讼中,主张的是对MIPS指令集著作权的侵权。用著作权制度来建立MIPS指令集架构所定义的产业秩序,是又一种尝试与探索。
由于本案的判决书尚未公开,尚不了解诉讼详情,不过,依据点滴的公开信息来推测其中的逻辑,还是会有一些收获。
例如,针对CPU指令集架构,著作权的客体可能以两种形式存在,(1)指令集手册,(2)CPU芯片内部的微码(程序)。
对于指令集手册,它是图书,其著作权侵权与否的判断是清晰而明确的。
而对于CPU内部的微码,早期的CPU芯片(例如,RISC刚出现时代的X86 CPU)内包括ROM用来存储微码,通过执行微码来实现CPU的功能。可以简单地将ROM中的微码理解为程序,而程序是著作权的保护客体。
用著作权制度来保护CPU指令集架构,保护时间更长,侵权判定相对于专利更容易,这是其显而易见的优势。而著作权的权利通常以“复制”为基础依据,而不延及技术构思。当技术发展升级换代后,新的微码相对于旧的微码是否侵权,是新作品还是相对于旧微码的衍生作品,是需要在法律层面解决的问题。
而另一个层面上,新的CPU是否主要通过使用微码来实现其功能,是另一大问题。
现在集成电路设计水平已经足够先进,完全有能力通过硬件电路而非微码来实现CPU的主要功能。当CPU不是以微码方式实现时,基于微码的著作权侵权则难以成立。
除了指令集手册与微码程序的侵权,《著作权法》中还规定了权利人享有“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”,因此指令集手册的著作权人或许会尝试以此主张此项权利的侵权。
简单来说,可以将指令集手册比作字典,而用指令集编写的程序比作文章。字典定义了字与词(指令),用字与词来组成文章。然而,字典的著作权人要主张文章侵犯了字典的著作权,在逻辑上会遇到很大的困难
软件领域的API同这里的情况类似,美国在这方面显然是技术和法律实践更丰富的。
最典型的莫过于Google与Oracle历时十年的Java版权世纪之争
Oracle开发了Java语言,java语言包括一组API(对应语言的字与词)。Google在开发安卓时,为了支持Java语言编写的程序而在安卓上实现了Java语言的API。
对此,Oracle主张Google使用Java API的行为侵犯了Java语言的著作权。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,最终美国法院判决Google对Java API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而不侵犯Oracle的知识产权 。
而金庸与江南就同人小说《此间的少年》的诉讼,则提供了又一种思路。
《此间的少年》是一本校园青春题材的小说,书中的人物角色采用了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人物,如郭靖、黄蓉,并且一定程度上携带了金庸小说的人物性格,但小说故事情节则与金庸小说的情节无关。法院最终判决,《此间的少年》不侵犯金庸作品的著作权,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,判决赔偿金庸各项费用180余万元 。
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,API是Java语言的元素;角色姓名是小说作品的元素;CPU所执行的指令,是指令集手册作品中的元素。
使用作品的元素,是否侵犯了作品的知识产权,也是需要在法律层面解决的问题。
当然,在处理器领域,一款产品是否使用了某一指令集手册中的元素,也是需要确认的问题。而且,当这些元素如果是:加载(load)、存储(store)、加(add)、减(subtract)、比较(compare)和分支(branch)等,那么这些计算技术中的通常操作是否属于公有领域,更是会引发很多争议的地方。
Java语言开创了网络应用时代,创作出Java语言的太阳微系统公司已经不复存在,这同MIPS指令集架构的情形倒有几分相似。
安卓开创了移动互联网时代。
金庸代表了当代武侠小说时代,江南则代表了网络小说时代。
可以看出,无论哪个时代,时代的技术与作品都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。
江山代有才人出,各领风骚数百年。
如今时代更替的跨度可能从数百年缩短为数十年或数年。鼓励新的创新与保护既有创新,是人们为了追求美好生活而做出的制度选择。
对创新需要给予保护,但保护也应当有时间界限,来为创新所属的时代画上边界。知识产权制度始终在鼓励创新与防止垄断之间权衡。
在对创新的鼓励与保护中,必然存在着新的创新与既有创新之间的竞争。在技术发展的道路上,也总是存在着波折。然而不变的是时代的更替。
创新不会止步,CPU技术的创新不会停息,指令集架构的创新也不会停滞。
历史车轮还在飞速旋转,指令集架构的新时代必将到来。

【参考资料】

1.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MIPS_architecture

2.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zQ24FdhwceVWfHVTL-Btxw

3.https://www.mysmth.net/nForum/#!article/CSArch/63966

4.https://newsroom.intel.com/editorials/x86-approaching-40-still-going-strong/

5.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696264314667603072

6.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609193524329675272

上篇:《中国“自主芯”在对阵美国“代理人”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中,赢得胜利》

扫码加入知识产权精英社区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